索 引 号:xhxattz/2024-00193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安头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04-02文  号:主 题 词:
名  称:安头屯镇人面政府关于露天焚烧杂草行为的处罚公示
安头屯镇人面政府关于露天焚烧杂草行为的处罚公示


当事人于20243月24日14时30分在安头屯镇安四村北大堤坟地祭祀烧纸引燃杂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有关事实有 孙家庄瞭望塔火情监控照片、执法检查记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 等证据证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廊坊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标准第十一条第(一)款第2项)罚款500元。

附件: 附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1 XiangHe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版权为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